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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普法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时间:2022-09-19 03:28:22 普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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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普法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自5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5年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队按照自治区交警总队、市交警支队的指示精神,在开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活动中,采取有力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在宣传、教育、广播、电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做到“报上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上有字”,从而进一步宣传普及交通法规,提高广大群众交通法规观念和安全意识,积极营造“人人都关心交通安全”的良好交通氛围。

交警大队普法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活动开展以来,大队共出动警力0多人次,到公路沿线、乡镇宣传240多次,举办大型交通安全知识竞赛3次,散发《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宣传资料15万份、到各学校村庄上课43次,悬挂宣传横幅67条,在各乡镇厂矿、车队、行政村和各中小学校出版《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板报89期,张贴宣传标语650张。受教育人数30多万人次。另外,大队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相关调研文章8篇,从不同角度阐明了群众熟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重要性,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法规观念。在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大队在开展“普法”工作中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开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活动,归根结底是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达到领导班子及成员依法行政,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从而推动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目的。二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为“普法”工作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大队成立了由大队长为组长,教导员、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各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普法”工作办公室,负责“普法”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大队“普法”领导小组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检查、研究、交流普法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深入开展“普法”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深入辖区中小学校、企业、村庄开展“普法”活动。

  二大队根据上级机关工作部署,为使活动开展收到实效,二大队将责任落实到中队和民警。通过深入到辖区运输企业、乡镇、圩集、大型有车单位及大队创建的交通安全村、社区、学校、企业进行演讲、上课、散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和悬挂宣传横幅、播放vcd光碟等形式,到各学校村庄上课43次,同时通过展览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挂图、宣传车巡回、举办大型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利用宣传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不断掀起“普法”工作高潮。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须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从自己做起。同时要求辖区各运输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措施和目标的基础上,将普法教育目标分解到班组、岗位、个人,让员工知道自己该学什么,怎么做,使“普法”工作有了非常扎实的群众基础。通过宣传教育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尊重和保护生命,树立正确交通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三、抓好“普法”宣传员的培训。

  根据历年“普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在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大队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员队伍建设,并以此带动全大队“普法”工作的进行。深入到辖区各运输企业、村校等单位进行“普法”宣传,加大“普法”工作的力度。

  自《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通过大队全体民警的努力,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普法”工作中,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活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普法”宣传工作相关措施,加快宣传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步伐,力争今后的“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