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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

时间:2024-05-12 03:14:47 环保 我要投稿

【精品】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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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4篇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1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20xx年1—6月,空气优良天数137天,优良率为75.7%,同比增长4.4%,PM2.5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7%;富春江干流水质保持2类水体,总磷等指标出境优于入境,渔山断面出境水达标率为83.3%,同比增长33.3%,全区1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国家级生态区创建顺利通过环保部验收。

  1、做好建设项目审验管理。一是严格执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专家评价、公众评价“两评结合”的环境决策咨询机制。共审批项目217个,其中报告书13个,报告表165个,登记表39个。核发排污许可证82个。二是制订《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清理全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共清理出未批先建项目129个,未验先投项目1323个,主要涉及型材、化工、畜禽养殖、五金加工及基础设施类等项目。

  2、深入重污染行业整治。一是基本完成电镀、印染、化工、造纸等重高行业整治提升。其中造纸行业整治“三个一批”共237家企业,累计关停112家,整治提升109家,搬迁入园16家。目前实际保留126家,正常生产107家。出台《杭州市富阳区环境保护局20xx年度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对造纸、印染、化工等企业“回头看”共计200余家次。二是加快推进大源彩钢行业、上官球拍行业等特色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并要求上官乡建成特色工业功能区。

  3、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以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实施为契机,“面”上排查、“线”上执法、“点”上查处,对各类环境违法“零容忍”。截至20xx年7月底,检查企业40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累计立案145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17件,处罚金额446.6万元,警告1家,下达停产整治决定2家,实施查封、扣押8件。共移送公安11件,其中涉嫌环境犯罪类案件6件,公安机关已受理5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人,行政拘留类案件5件(涉及新环保法相关案件4件),行政拘留3人。共受理各类信访1623件次,较去年同期下降13.3%,其中省级较去年同期下降60%,杭州市级较去年同期下降36%,受理率、办结率均达到100%。

  4、强势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出台《富阳区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明确重点,落实措施,督促6家水泥企业加快粉尘深度治理工作。二是推进“无燃煤区”创建,开展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和10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深度处理,截至目前已完成24家。三是全面开展涂装、化工、合成革三个行业6家企业、1家LDAR技术改造企业及11个重点行业209家企业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清单调查工作。四是继续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上半年,共淘汰黄标车969辆。

  5、稳定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一是完成20xx年减排统计工作。全区纳入环境统计调查对象301家,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8728.7吨,氨氮排放量1120.8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8508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6929吨。与20xx年相比,分别削减20.8%、15.5%、30.5%、8.0%,完成杭州减排年度任务。二是全面落实20xx年减排计划。出台年度减排实施方案,召开减排专题会议,明确四项主要污染物削减总量,安排年度污染减排专项资金2500万元,水污染物项目77个,大气污染物项目13个,关停项目32个,农业项目27个。

  6、快速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截至目前,收到排污权初始申购企业175家,并经初审后报杭州审核,125家企业缴纳初始交易费,共计2.3亿元,其中浙江成功纸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已完成排污权银行抵押贷款登记。8家企业新增指标进行了网上竞价交易,交易金额88万元,其中3家企业成功竞拍全部指标。

  7、大力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一是完成企业环境行为分类。对全区310家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进行分类。其中绿色企业7家,蓝色企业188家,黄色企业96家,红色企业15家,黑色企业4家。二是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我区13家涉重企业的档案整理工作,通过国家环保部核查,完成我区9家企业的重金属全口径填报工作。三是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全区共建成投运刷卡排污系统133套,共保有在线监测系统155套,共获得在线监测数据270万个。正常运行2个空气站、5个水质自动站,稳步推进5个水质自动站新建工程,其中3个已通过验收;1个试运行;1个设备已装。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推进环保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富阳区环境功能区区划方案》和《富阳区“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规范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二是大力推进VOC治理工作、10吨/小时以下锅炉淘汰、无燃煤区建设、自备锅炉淘汰、煤改气等工程,同时加大热电、水泥等脱硝设施运行的监管,确保脱硝设施正常运行。三是加快建设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平台,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健全排污权抵押贷款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密切部门联系,确保抵押登记及时办理,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四是在深化重高行业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完成电镀、印染、化工行业整治提升中期评估工作,建立完善行业整治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防止污染反弹。

  2、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新环保法》与配套办法要求,加强加密对企业的'执法监管,坚持“出重拳”,打“组合拳”,增强环保执法威慑性,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协同作战,加大对大案要案查办处罚力度,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全面遏制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全区环境安全。

  3、继续浓厚环保宣传氛围。组织开展好各类宣传活动,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及参与环保的自觉性;积极开展“多绿”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区的多绿覆盖面,丰富多绿细胞;在本地媒体开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栏报道,积极向上级媒体报道我区先进经验和做法,实现全区环保工作“报刊上有文字,广播里有声音,电视里有影像”。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2

  今年以来,按照全局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日常环境管理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台帐档案,分解各项业务工作,责任到人,努力提高环境管理效能,按序时进度逐步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在全区开展的执法评议工作中,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扎实落实局执法评议领导小组下发的评议计划落实各项工作,现将报告总结如下:

  一、 分工明确,提高工作效率。

  环境管理科简介:环保**分局环境管理科,主要负责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排污许可证工作事项,环境行政处罚管理工作、污染企业治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及其他环境管理工等。

  在全年的工作中,一是将各项相关工作任务及日常环境管理业务量化分工,责任到人,制订工作进度表,确保各项任务及时落实。二是按照局内ab工作制度,所有量化分工后的`业务工作再沟通、结合,即a岗责任人的工作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顶岗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局内业务学习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创模” 任务及各项业务学习,全面了解各项工作任务的要求、时间进度,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二、 加大环境管理强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一)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做到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直属管理后,我们对市批转的所有建设项目严格监管,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二)加大水污染查处力度。为积极完成“创模”任务要求的消灭劣v类水体的要求,今年以来,我们加大了对排入丁万河企业环境监察力度,指定专人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管。按照总量控制指标,做好河道沿线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并严格监管,对于无证、超证排污的企业加大管理力度,实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和行政处罚,严厉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

  (三)严格环境监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今年以来,严格环境监察和管理程序,按照市环保局各项业务要求,加大对大气、废水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年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率100%。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进行查处,并督促相关违法单位限期整改。采取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加强对企业相对人的环境法律法规教育,既维护了环境法律的严肃性,又增强了企业相对人的环境法律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开展执法评议以来的工作情况

  全区执法评议工作开展以来,管理科全体人员积极对照评议方案认真自查,主要从有无群众反应的强烈问题、是否有徇私枉法、权钱交易,不按照法定程序乱执法,不按照法定职责乱作为,或有案不立、有报不查、有案不接以及吃拿卡要、非法查收、漠视群众疾苦等现象自查。

  通过自查,提高了工作效率,及时解决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效率低下、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促进了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提高了环境管理水平。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对照评议标准,认真落实执法评议各阶段工作,将环境管理工作水平更进一步。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3

  20xx年,按照局党组的分工,本人负责长江镇(**港区)环保分局的工作。一年来,本人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工作目标,坚持科学发展,群策群力、努力工作、加强协调、高效推进、突出重点、狠抓难点,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出重点,推进有力。

  今年,**港区化工园区雨污管网改建和自来水水源水的管理被列为南通市环保专项行动重大挂牌督办事项,为此,这两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推进。

  2、自来水水源管理。一是严格项目审批,项目审批按照上级水源水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关闭企业的入江排污口,目前已完成华泰、国鼎、东方石化、阳鸿石化等企业的.接管工作,垃圾填埋场接管工作进行多次协调,目前已制定接管计划;三是要求宝众宝达停产处理应急池废水,并填平应急池,消除了可能对水源水构成威胁的隐患;四是对化工园区应急预案进行了修编,制定了可行的应急突发事情的措施,年内及时有效处理了中心河浮油事件及四号港江面沥青泄漏事件;五是投资130万元建立自来水取水口水质自动监控系统,第一时点掌握水源水水质情况,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六是坚持每天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进行巡查,随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二、服务经济,务求实效。

  一是服务项目审批。为进一步发挥环保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我们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服务重大项目,采取提前介入、源头参与、过程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快了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服务进程。如港区的其昌镍合金、豪锦化工、宝众宝达三期、隆昌技改、盛昶化工等重大项目的报批以及沿海开发一周年一批房产项目的申报,企业在第一时点拿到了审批文件。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4

  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 “三个年一战役”工作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具体工作成效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完成芗城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编制完成“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图”,“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类图”。划定芗城区生态红线保护区一级管控区5.44平方千米,二级管控区57.69平方千米,总保护面积63.13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3.9%。

  (二)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通过环保部验收

  今年,环保部组织技术评估组和考核验收组对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测民意等方式,对芗城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芗城区于7月份通过技术评估,10月份通过考核验收。

  (三)牵头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

  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并牵头落实《芗城区20xx年生态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成立芗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动加强与17个相关部门和镇街协调、对接,跟踪督促全区53个生态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投资33.9339亿元。截止11月下旬,共完成投资38.042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2.11%。

  (四)推进流域整治

  一是落实责任。按照《芗城区河长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和《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河长、河段长责任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二是狠抓“五小”整治。贯彻落实《芗城区重点行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流域内造纸、化工、电镀、食品、废塑料加工企业等重点水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截至11月初,共排查重点水污染企业36家,现已整治关闭企业14家(9家废塑料加工厂、3家有电镀厂、1家甲醛、1家油漆生产厂),停产4家(1家制作酒槽的加工厂、1家酸洗、1家食品、1家木制喷漆)。三是抓好河道清淤整治。上半年,共投入资金约3700万元,用于三湘江等流域的河道清淤工程,共整治河道10公里。四是建立监测通报制度。加强对九龙江流域水质的采样与监测工作,并及时通报水质情况,对指标超标的点位,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和指导有关镇(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水质达标水平。通过采取多种措施,1-11月份辖区内的一水厂、二水厂和金峰水厂取水口水质基本达到目标要求。

  (五)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

  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分级审批规定及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制度,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截止11月底,共完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72个,发放排污许可证49份,审批夜间及午间施工许可81件。

  (六)落实总量控制政策

  一是继续抓好国控企业总量减排督察。督促漳州西区污水厂和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好各项减排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截止11月底,西区污水厂已完成污水处理量742.86万吨,日处理量 2.436万吨,日平均负荷率为 121.8%,预计COD削减约1251.15吨,NH3-N削减约108.87吨。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SO2削减约3106.4吨。二是加强养殖总量控制与污染整治。(1)严控生猪养殖总量。深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严把生猪准入门槛,严控生猪养殖总量。(2)严厉查处生猪养殖污染。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我局针对辖区内已通过验收的32家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户)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15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立案处罚12家,处罚金额约20万元。其中对1家屡次超标的企业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对2家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移送公安机关。

  (七)狠抓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我区工业烟尘污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交通干道周边企业大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严厉查处冒黑烟现象。二是加强联防联治。与区建设局、城管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治理污染扬尘问题,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截止11月份,我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35天,优良天数325天,轻度污染天数1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7.01%。

  (八)严格行政执法

  一是积极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清水蓝天”第二期和第三期专项行动。组织精干力量,会同省、市两级环保部门针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我局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和夜间、周末时间,实行日查夜查,晴天查雨天查,多方位多时间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对全区污染企业开展突击巡察,成效显著。共查封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7家次,移送司法刑事案件1家次,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起。

  二是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在去年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摸底排查工作基础上,我局安排专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分类,加快清理整顿和处置工作,截止20xx年11月底,114个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清理整顿完成(其中14个未批先建和100个已批未验项目)。

  三是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方案,完善企业一厂一档的'资料录入,截止当前,共录入287家企业档案资料。同时,根据抽查机制的要求,随机抽取24家企业,对其中3家问题企业已立案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查处违法企业力度大。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截止目前,共处罚企业39家次,处罚金额135.2650万元,其中按日计罚3家。下达整改通知61家,查封扣押18家,环境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8起,拟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起,环境违法移送刑事案件3起,拟移送刑事案件1起。

  五是抓好“危废”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指导企业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督促企业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27家产废企业进行培训,并与企业签订危险废物管理承诺书。同时,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危废产生企业28家次,依法查处11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立案处罚8家,查封扣押3起,取缔非法小作坊2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2家。

  六是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黄标车淘汰,加强与有关部门、镇(街道)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20xx年,芗城区计划淘汰黄标车1795辆,截止11月30日,我区已淘汰黄标车1547辆,占今年任务数86.18%。七是重视环境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24小时投诉电话专人接访,并针对调查取证难的特点,采取超常措施,搞好取证工作。截止11月底,受理信访案件226件,其中水环境投诉件49起,大气环境投诉件138起,噪音投诉件30起,其他投诉件9起,12369环保投诉平台共接到投诉113起。八是依法征收排污费。落实排污费收缴有关规定,截止11月底,170家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申报,共征收排污费469.6425万元。

  (九)加强环境宣传,落实挂钩帮扶

  一是开展部门挂钩计生“三结合”活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对接开展浦南镇吴浦村计生“三结合”帮扶挂钩工作,并确定5户计生贫困户为计生帮扶对象,结合计生帮扶对象实际,主动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区委、区政府关于计生“三结合”、“挂一村,帮五户”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主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局领导班子7人到天宝镇田寮村,开展精准扶贫对象的走访和慰问,了解扶贫对象的诉求,并结合各自扶贫对象的实际,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我局扶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第二十五届元宵灯谜会猜活动以及第45个“环境日”,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营造良好的环保舆论氛围,截止11月底,我局在芗城信息报送22条,被采纳5条。报送海都报1条,被采纳1条。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严格项目环保审批。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把审批关,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审批任何淘汰落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积极推行清洁能源生产。严格执行分级审批规定及“三同时”制度。对于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审批,坚持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批任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不新增排污口。二是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现场指导,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xx〕24号)规定,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和时限,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对需要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加大跟踪联系和协调力度,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报批工作。四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审批管理,所审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二)加强重点污染物减排项目的日常监管。一是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抓好国控、省控企业的总量减排工作,发挥减排效益。二是敦促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全面落实初始排污权的交易和排污权核定工作。四是协同农林局抓好规模化畜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

  (三)继续加大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抓好河长责任制落实,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以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水质断面考核为牵引,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措施,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各种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四)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强有力推进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转移联单管理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规范危险废物的建档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活动。要求企业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六有”,即“有专人、有制度、有台账、有标识、有投入、有设备”,自觉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逐条落实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度管理计划,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废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按时有序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漳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20xx年完成1795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余下的965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

  (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明确任务分工,不断加大扬尘污染和工业企业黑烟的整治力度,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七)严格行政执法。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严格落实新环保法的四个配套措施,严厉打击和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八)落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一是抓紧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前谋篇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融入到芗城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以规划为引领,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发挥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的成果,着力抓好工业、农业、家园和旅游四大领域的生态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生态创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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